COP27吵得沸沸揚揚,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
2022-11-11COP27 還未開始就不大平靜:氣候補償的議程、社運人士的不滿...這次的 COP 有何亮點?又有什麼意義?
COP 背景:《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》(UNFCC)
聯合國每年都會召開一次世界大會,討論全球應該如何應對氣候變遷、全球暖化的議題。這個大會名稱是 Conference of Parties “COP” ,而後面數字則是「第幾屆」的意思。 COP27 就是第27次舉辦的聯合國氣候大會。
參與 COP 的成員則由1992年《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》(UNFCCC)的簽署方組成,其中包含所有聯合國成員國,外加巴勒斯坦、庫克群島、紐埃島,以及聖座(The Holy See)作為條約觀察員參與,總共197位參與方(Parties)。
自1992年簽訂 UNFCCC 以來,國際上許多知名的氣候行動共識來自 COP 的會議成果,例如:
- 1997年 COP3 《京都協議書》,設立「必須將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水準」的共識
- 2009年 COP15 哥本哈根會議提出各國202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,並且富有國承諾提供氣候資金協助將於2020年後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的標準(並未達成)
- 2015年 COP21 訂定了《巴黎協定》,確立「本世紀結束以前,必須控制全球平均氣溫升幅在工業革命前水準2℃以內。」的目標
- 2021年 COP26 《格拉斯哥氣候協議》,首次將「逐步減少化石燃料」寫入最終文件,並且確立了2050淨零共識。
然而 COP 大會也因為充滿政治斡旋與冗長而沒有結果的會議,飽受環團批評為作秀、漂綠大會。因此每一屆 COP 是否能取得有效的國際共識與真正的國際行動,都是各國政府與民間團體密切關注的重點。
COP27 將於2022年11月6日到11月18日舉行為期兩週的會議,地點在埃及紅海度假村 Sharm el-Sheikh 。
COP27 有何特別意義?
2022年是充滿氣候災害的一年,非洲作為許多氣候受災國所在地,舉辦 COP27 就有其特殊意義。
「在我們面前所需完成的工作是巨大的,如同我們所見到的全球氣候衝擊一樣巨大…三分之一的巴基斯坦淹沒在水裡、歐洲五百年來最熱的夏天、菲律賓受強颱攻擊、整個古巴陷在黑暗之中…在美國,伊恩颶風也殘忍地提醒我們,無論哪個國家,哪個經濟體,都無法免於氣候災害的危機。」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 在 COP27 會前演說。
因為2022年的氣候災害背景,以及今年舉辦場地所在, COP27 能對氣候正義議題做出怎樣的成果,就是今年大會的最大重點。
而在最近一期的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( IPCC )報告仍然指出,我們正直直衝向臨界點。「 COP27 非常之關鍵,但我們卻還有長長的路要走」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。
為何 COP27 由埃及舉辦充滿爭議?
今年的 COP27 並不平靜。在安排議程時,各方就針對是否要將「氣候補償」(Loss and Damage)排入議程來回角力,導致會議延時開始。
而今年 COP27 由埃及舉辦,這點也飽受環團批評。
一方面是因為埃及自己沒有清楚的淨零碳排路線,其最新提交的國家自決貢獻(NDC)在 氣候追蹤組織(Climate Action Tracker)的評比 中屬於「高度不足」(Highly Insufficient),並且被認為「缺乏透明度,使得任何量化評估非常困難…當地政府並不需要執行任何政策改變,即可輕易達成其最新的疲軟減碳目標」。
另一方面,則是因爲埃及國內基本人權問題的紀錄不良。根據阿拉伯人權信息網(ANHRI)估計,目前至少有六萬五千名政治犯仍被囚禁在監。
埃及人權倡議者 Mona Seif 批評:「大部分 COP27 參與者選擇忽視的現實,不只是人權問題與氣候正義緊緊相關,也是因為在埃及境內,那些真正在乎氣候議題的人,目前都在監獄裡萎靡著。」
而埃及境內對於公共集會遊行嚴格管制,對社運人士限量發放許可證也讓聯合國氣候峰會受到詬病。瑞典環保少女童貝里(Greta Thunberg)表示:「公民社會的空間將極其受限,重要的是要留些空間給需要去那裡的人,示威者的聲音將很難被聽到。」
也因此,一些氣候正義倡議者,包含知名加拿大記者 Naomi Klein ,稱呼 COP27 為「囚徒氣候峰會」( “Carceral Climate Summit”)。
COP27 重點議題
關鍵一:氣候補償與氣候融資(Loss and Damage)
與氣候正義直接相關連的 “Loss and Damage”(直譯「損失與損害」),是今年 COP27 最受密切關注的議題。
富有國作為碳排主要大國是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,但氣候受災國都是碳排量極少的小國,因此便形成氣候不正義。受災國認為,富有國應該針對受災國的「損失與損害」進行賠償,這個賠償便被命名為 “Loss and Damage Fund” 。
事實上「氣候補償」早自1991年小島國家聯盟就公開呼籲國際社會,應該對氣候受災國提供補償機制。而在2009年 COP15 哥本哈根會議中,富有國也承諾提供氣候資金,從2020年開始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幫助開發中國家對抗氣候變遷。不過,這項承諾並未達成。
2021年 COP26 格拉斯哥會議上,發展中國家也再次提出應該創立「損失和損害基金」(Loss and Damage Fund),但再次受到先進國家的反對。
在氣候正義的討論裡,「資金」是最難解的爭議點。 IPCC 估計,全球仍需要每年4~6兆美元的相關投資才有機會扭轉氣候變遷局勢,這是目前各國現行的氣候投資3~6倍。埃及環境署長 Yasmine Fouad 也在 COP27 中表示,非洲在2030年前仍需要41.6兆的資金應對氣候衝擊,在未來數年非洲魚獲、作物收成都會顯著受到氣候影響,而海平面上升將影響1.16億人口。
受災害國受到富有國碳排造成的氣候變遷損傷,理所當然應受到理賠,但富有國也擔心一但理賠成立,會開啟無止盡的氣候訴訟大門,因此多方阻攔。
而今年幾經角力,氣候補償議題終於排入正式議程。各界正密切關注最後會有什麼結果。
關鍵二: 能源危機與信任
烏俄戰爭爆發以來已將近一年,普丁以關閉「北溪一號」天然氣管線作為報復西方集體經濟制裁的手段。
天然氣是歐洲能源轉型的重要過度手段,歐洲面臨這項威脅,加上區域衝突、疫情、戰爭因素導致的原物料上漲與通膨,民怨四起。許多國家正考慮推遲綠能進程,甚至延長即將退役的燃煤電廠。
歐洲過去作為能源轉型、淨零減碳的前段生,現在如何在內憂外患各項挑戰下穩住表現,將是這次COP27必須解決的關鍵。
關鍵三:加速淨零時程
瑞士研究 顯示,世界並沒有走在2050淨零排放的正途上。
聯合國環境規劃署(UNEP)剛出爐的 Emissions Gap Report 2022 指出,2021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高達52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,比疫情前2019年還高。報告中也預估,若依現行情況下去,本世紀末全球升溫將達2.8℃,高於去年的預估值。
更進一步地,就算各國都達成提交的國家自決貢獻(NDC),也只能控制升溫在2.4~2.6℃範圍內。
國家自決貢獻(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, NDC)就是每一年,各個國家要自行提交的該年度減碳目標,並闡述國內會以何種手段達成。例如 這一份 就是埃及的版本。
而 氣候行動追蹤組織 (Climate Action Tracker)也每年追蹤各國提交的 NDC 並給予評分。在上屆 COP26 召開後,今年2022年只有28國提交,其中只有5國具有更具野心的減碳目標,合計只多減5億噸二氧化碳,不到全球碳排的1%。
「我們正在前往氣候地獄的高速公路上,一腳還踩著油門不放。」聯合國秘書長 Antonio Guterres 這樣警告。